紫金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 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紫金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及下屬全資子公司金山(香港)國際礦業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26日與加拿大艾芬豪礦業公司(Ivanhoe Mines Limited)、艾芬豪礦業美國公司(Ivanhoe Mines US LLC)和晶河全球公司(Crystal River Global Limited)(以下統稱“各方”)簽署了有關投資剛果(金)卡莫阿銅礦項目的《股權收購協議》(見公司于2015年5月27日披露的“臨2015-038” 公告)。根據該股權收購協議,本次交易的交割日期為2015年7月31日,或買方與賣方根據協議條款書面確定之較早或較后的日期;有關股權收購協議的最后有效期限為協議簽署后6個月(即2015年11月25日),除非買方和賣方同意延長或協議各方同意的其他更早的日期。經各方確認,將繼續執行股權收購協議,并努力促使股權收購協議約定的各項先決條件盡快實現;各方同意本次交易的交割日期變更至股權收購協議約定的各項先決條件全部實現或豁免之日起 15 個工作日。特此公告紫金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會 二○一五年八月四日
【文章來源:紫金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網站 2015-8-4】